新中国成立四十多年来中国物理教材经历了四个主要阶段:学习苏联,走自己的路,十年动乱和拨乱反正。为了便于读者理解建国初期我要在教材工作方面的方针、措施和成绩,本文从建国前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中学物理教材谈起。
一、解放以前的中学物理教材
解放以前,中、小学课本都由各私营书店请人编写,学校自由选用,国民党政府只颁行各个学科的课程标准,作为编写课本和教学的依据。
解放前夕的中学物理课本大都是根据国民党政府1941年颁行的《修正初、高级中学课程标准》,参考了欧、美、日本的课本编写的。
《修正初、高级中学课程标准》规定物理教学时数是很少的:初、高中都在三年级开设一年物理,初中每周3小时,仅占初中总教学时数的3.2%;高中分甲、乙组,甲组每周5小时,占高中总教学时数的5.4%,乙组每周4小时,占高中总教学时数的4.3%。规定物理课的目标:
初中:(一)使学生了解常见之简单物理现象。(二)养成学生观察自然界事物习惯,并引起其对于自然现象加以思索之兴趣。(三)注意练习学生运用官能及手技,以增进其日常生活上利用自然之技能。
高中:(一)使学生明了物理学中简单原理,并能应用以解决日常问题及说明常见现象。(二)注意训练学生官能及手技,以培养其观察与实验之才能。(三)使学生略知物理学与其他自然科学及国防生产之关系。
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观察、实验能力,受到了课程标准制订者的重视,不仅在“目标”中提到,还在“时间支配”部分提到:初中每两周学生实验1次,每次1小时(占物理课时的16.7%);高中甲组每周学生实验1次,每次2小时(占甲组物理课时的40%);高中乙组每两周学生实验1次,每次2小时(占乙组课时的25%)。但实际教学中,由于社会不重视实验、器材缺乏和教材份量重,学生实验遭到忽视。
目标中没有强调掌握系统的物理基础知识,只要求了解简单现象,明了简单原理,不重视联系生产实际,只强调解决日常生活中的问题。
作者简介:董镇邦,男,中共党员。原籍辽宁省义县。